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孕前糖尿?。╬re-gestationaldiabetesmellitus,PGDM)和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diabetesmellitus,GDM)”,孕前糖尿病可能在孕前已確診或在妊娠期首次被診斷。
孕前糖尿病
符合以下2項中任意一項者,可確診為孕前糖尿病。
1.妊娠前已確診為糖尿病的患者。
2.妊娠前未進(jìn)行過(guò)血糖檢查的孕婦,尤其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者,首次產(chǎn)前檢查時(shí)需明確是否存在糖尿病,妊娠期血糖升高達到以下任何一項標準應診斷為孕前糖尿?。?/p>
?、?空腹血漿葡萄糖≥7.0mmol/L;
?、?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服糖后2小時(shí)血糖≥11.1mmol/L。
?、?伴有典型的高血糖癥狀或高血糖危象,同時(shí)隨機血糖≥11.1mmol/L。
?、?糖化血紅蛋白(HbAlc)≥6.5%[采用美國國家糖化血紅蛋白標準化項目(NGSP)/糖尿病控制與并發(fā)癥試驗(DCCT)標化的方法],但不推薦妊娠期常規用HbAlc進(jìn)行糖尿病篩查。
對于孕婦而言,糖尿病高危因素主要包括:
?、?肥胖(尤其是重度肥胖);
?、?一級親屬患2型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史;
?、?巨大兒(≥4Kg)分娩史;
“生了個(gè)大胖小子是隱患喲!”
?、?多囊卵巢綜合征;
?、?妊娠早期空腹尿糖反復陽(yáng)性。
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指妊娠期發(fā)生的糖代謝異常,妊娠期首次發(fā)現且血糖升高已經(jīng)達到糖尿病標準,應將其診斷為孕前糖尿病而非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診斷方法和標準如下:
1.推薦醫療機構對所有尚未被診斷為孕前糖尿病或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婦,在妊娠24~28周以及28周后首次就診時(shí)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
75gOGTT方法:
OGTT前禁食至少8小時(shí),試驗前連續3天正常飲食,即每日進(jìn)食碳水化合物不少于150g,檢查期間靜坐、禁煙。
檢查時(shí),5分鐘內口服含75g葡萄糖的液體300ml,分別抽取孕婦服糖前及服糖后1、2小時(shí)的靜脈血(從開(kāi)始飲用葡萄糖水計算時(shí)間)送檢。
75g0GTT的診斷標準:
75gOGTT
血糖(mmol/L)
空腹
≥5.1
服糖后1小時(shí)
≥10.0
服糖后2小時(shí)
≥8.5
注:1個(gè)以上時(shí)間點(diǎn)血糖高于標準即可確定診斷。
2.孕婦具有妊娠期糖尿病高危因素或者醫療資源缺乏地區,建議妊娠24~28周首先檢查空腹血漿葡萄糖??崭寡?ge;5.1mmol/L,可以直接診斷妊娠期糖尿病,不必行OGTT;
空腹血糖<4.4mmol/L,發(fā)生妊娠期糖尿病可能性極小,可以暫時(shí)不行OGTT。
空腹血糖≥4.4mmol/L且<5.1mmol/L時(shí),應盡早行OGTT。
3.孕婦具有妊娠期高危因素,首次OGTT結果正常,必要時(shí)可在妊娠晚期重復OGTT。
4.妊娠早、中期隨孕周增加空腹血糖水平逐漸下降,尤以妊娠早期下降明顯,因而,妊娠早期空腹血糖水平不能作為妊娠期糖尿病的診斷依據。
5.未定期檢查者,如果首次就診時(shí)間在妊娠28周以后,建議首次就診時(shí)或就診后盡早行OGTT或空腹血糖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