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是一種比較嚴重的并發(fā)癥,藥物治療要慎重,多是采取生活習慣的改變支持。專(zhuān)家指出妊娠合并糖尿病的診斷必須有下面的幾個(gè)方面的依據,病史癥狀、早期的診斷、臨床表現、實(shí)驗室檢查等等,最后參考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診斷。
妊娠合并糖尿病診斷的五方面依據
依據1、早期診斷的重要性:
器官完全分化后就不再發(fā)生畸形。糖尿病妊娠的嬰兒常在胚胎發(fā)育第7周之前發(fā)生先天性畸形,因此早期診斷與早期處理非常重要。
依據2、病史與體格檢查:雖屬重要,但可能是陰性的。因此有下列情況時(shí),應注意有糖尿病的可能性。
糖尿病的家族史:有血統關(guān)系的家族成員中患糖尿病的人數越多,孕婦患此病的可能性也越大。經(jīng)產(chǎn)婦過(guò)去有反復流產(chǎn)、不明原因的死胎或死產(chǎn)史、新生兒死亡、巨大兒、羊水過(guò)多或胎兒畸形等病史,與糖尿病的存在有一定關(guān)系。對這些病人進(jìn)行尿糖、血糖及糖耐量測定,以便及時(shí)確定診斷。
依據3、臨床表現
患糖尿病的孕婦在妊娠期體重可以驟增、明顯肥胖,或出現三多一少(多食、多飲、多尿和體重減輕)癥狀;亦可出現外陰瘙癢、陰道及外陰念珠菌感染等;重癥時(shí)可出現酮癥酸中毒伴昏迷,甚至危及生命。
依據4、實(shí)驗室檢查
(1)尿糖測定:對所有初診孕婦均應作尿糖測定,如果早孕期陰性者,于中、晚期需重復測定。血糖測定:正常孕婦的血糖數值一般低于正常值,很少超過(guò)5.6mmol/L(100mg/dl),空腹血糖常為3.3~4.4mmol/L(60~80mg/dl)。血紅蛋白測定:血糖、糖化血清蛋白和糖化HbA1,三者均可用作反映糖尿病控制程度的指標。但其意義不盡相同。血糖濃度反映采血當時(shí)的血糖水平;糖化血清蛋白反映采血前1~2周血糖的平均(總)水平;糖化HbA1和HbA1c則反映采血前8~12周內血糖的平均(總)水平。
依據5、糖尿病診斷標準
世界衛生組織糖尿病診斷標準(1980)
糖尿病診斷標準(靜脈血漿真糖,糖耐量減低診斷標準:空腹血糖<7.8mmol/L(140mg/dl),OGTT2小時(shí)血糖>7.8mmol/L(140mg/dl),但<11.1mmol/L(200mg/dl)。糖耐量減低者,10年后約50%可發(fā)展為糖尿病,而且較正常人發(fā)生冠心病的機會(huì )高,應定期隨訪(fǎng)。妊娠婦女可采取上述診斷標準,但對孕婦葡萄糖耐量低者應按糖尿病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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